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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·马尔康 www.penghuimc.com   来源:县公安局  发布时间:2015-08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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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事指南

一、事项名称: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

二、法定依据:

《关于四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见他奖励扶助对象确

认条件的政策解释》的基本条件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条;

三、申请条件:

1、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;

2、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子女,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;

3、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;

4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五十五周岁;

四、申报材料:

1、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(一式2份);

2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;

3、本人及配偶户口簿复印件;

4、结婚证(或夫妻关系证明书)复印件;

5、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相片3张;

五、办事流程:

接件——审核——审批——发放

六、办理时限:

法定时限:90个工作日(上报申请材料截止日期3月10日)

承诺时限:365个工作日(奖励资金在每年12月底打卡直接发放到人)

七、收费标准及其依据:不收费

八、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:

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窗口

联系电话:0837——2831085

投诉电话:0837——28313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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