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点办事服务

中国·马尔康 www.penghuimc.com   来源:县公安局  发布时间:2015-08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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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办事指南

一、事项名称: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

二、法定依据:

1、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七条;

2、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四条。

三、申请条件:

1、夫妻双方乡各自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(附所需证明材料);

2、经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签字盖章(附所需证明材料)报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。

四、申报材料: 

1、志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登记表一式三份

2、男女双方户口簿;

3、男女双方结婚证;

4、一寸照片各一张; 

5、出生医学证明。 

五、办事流程:

接件——审核--——发证

六、办理时限:

法定时限:当场办结         

承诺时限:当场办结

七、收费标准及其依据:不收费

八、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:

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窗口

联系电话:0837——2831085

投诉电话:0837——28313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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