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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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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·马尔康 www.penghuimc.com   来源:县就业局  发布时间:2015-08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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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性岗位补贴

 

一、服务对象

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“9+3”毕业生、牧区无业青年就业的单位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三、提供资料

(一)填报《阿坝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》;

(二)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三)所安置的就业人员名单及人员《身份证》复印件;

(四)所安置的就业人员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原件及复印件或《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》;

(五)上季度发放工资的明细账(单);

(六)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账户等凭证材料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(一)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;

(二)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;

(三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;

(四)公示7天;

(五)财政局划拨补贴;

(六)就业服务管理局在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上注明“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”及加盖专用章。

五、政策依据

阿州财社[2011]269号、阿州人社[2012]95号、《阿坝州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》(阿州人社[2013]238号)。

六、办结时限

按季申报,22个工作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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