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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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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·马尔康 www.penghuimc.com   来源:县就业局  发布时间:2015-08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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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见习补贴

一、服务对象

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800元/月。

三、提供资料

(一)填报《四川省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批表》及《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名单》;

(二)就业见习协议书;

(三)见习人员《身份证》复印件;

(四)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复印件;

(五)毕业证复印件;

(六)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(单);

(七)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(一)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;

(二)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;

(三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;

(四)公示;

(五)财政局划拨补贴;

(六)就业服务管理局在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上注明“已享受就业见习补贴”及加盖专用章。

五、政策依据

阿州财社[2011]269号、阿州人社[2012]95号、川人社办发[2013]29号。

六、办结时限

按季申报,15个工作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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