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尔康市2016年财政总决算分析报告

中国·马尔康 www.penghuimc.com 发布时间:2017-10-26

2016年,我市围绕市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,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,加大组织收入力度,不断强化支出管理,深化财政制度改革,努力筹措调度资金,保障各项重点支出,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。现将2016年财政总决算分析如下:

一、国民经济发展概况

2016年,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4.29亿元。地方财政总收入24205万元,其中:上划中央级收入5659万元(包括上划中央国内增值税3096万元,上划中央国内消费税4万元,上划中央国内个人所得税1040万元,上划中央企业所得税1519万元);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8546万元,地方财政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9.96%,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7.63%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4元,同比增长8.05%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69元,同比增长9.97%。

二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

(一)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

2016年,全市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8440万元,同比增加5066万元,增长15.18%。其中,中央收入11977万元,同比增加3856万元,增长47.48%;省级收入1760万元,同比减少718万元,下降28.97%;州级收入6157万元,同比增加73万元,增长1.2%;市级收入18546万元,同比增加1855万元,增长11.11%。

2016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8200万元,实际完成18546万元,为预算的101.9%,较上年同期增加收入1855万元,增长11.11%。其中,税收收入完成14997万元,同比增加收入2096万元,增长16.25%;非税收入完成3549万元, 同比减少收入241万元,下降6.63%。

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6292万元,同比减少2959万元,下降2.48%。

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: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3696万元。其中: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46万元,执行预算的101.9%;上级补助收入92032万元(其中:上级返还性收1974万元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750万元、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7308万元),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608万元,上年结转专项结余3479万元,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0万元,接受省内其他地市(区)援助收入460万元。减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292万元,上解上级支出84万元,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75万元,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7万元,年终结余6278万元(均系专项结余结转下年使用),实现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。

(二)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

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80万元,其中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2万元,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1万元,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1万元,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4万元,污水处理费收入150万元,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6万元,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。 

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85万元,其中: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万元,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02万元,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22万元,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相关支出53万元,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212万元,污水处理费相关支出120万元,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相关支出5万元,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相关支出1万元,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468万元。调出资金321万元,上年基金结余369万元,上级补助专项基金收入399万元,收支相抵后,基金结余142万元。

(三)预算外资金收支完成情况

2016年财政专户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累计完成84万元,财政专户支出累计完成48万元,财政专户结余36万元。

三、财政收支分析

从2016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来看,呈现出财政收入平稳增长,保工资、保运转、保稳定、保民生等保障性支出全额保障的特点,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凸显,主要体现在:

一是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。各征收部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波动、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经济下行等不利影响,依法组织财政收入。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46万元,增长11.11%。其中:国税完成3526万元,增长61.15%,地税完成12492万元,增长10.14%;财政及相关执收单位完成2528万元,下降20.03%。从结构看,税收收入14997万元,为预算的106.65%,较上年同期增长16.25%,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.86%;非税收入3549万元,为预算的85.77%,下降6.36 %,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9.14%。

二是支出规模达到新高度。面对巨大的增支压力,我们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,调整优化支出结构,全力保障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,实现了财政支出规模持续壮大的目标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16292万元。

三是支出结构得到新改善。财政部门在狠抓收入的同时,想方设法组织资金,全力确保工资、正常运转、民生民本及重点支出的需要,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。财政八项支出达到7.2亿元,较上年同期增加13个百分点。其中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37万元;公共安全支出8878万元;教育支出14862万元;科学技术支出517万元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0万元;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94万元;节能环保支出3957万元;城乡社区支出5586万元。

四是向上争资实现新跨越。

2016年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2750万元,比2015年增加11218万元,增长21.77%,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;返还性收入1974万元,转贷地方债券收入5608万元,有力支持了各项事业的发展。

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,实现超收346万元,按规定已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。

四、收支平衡情况

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46万元,上级补助收入92032万元(其中:上级返还性收1974万元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750万元、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7308万元),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608万元,上年结转专项结余3479万元,调入资金321万元,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0万元,接受省内其他地市(区)援助收入460万元,收入总计123696万元;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292万元,上解上级支出84万元,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75万元,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7万元,年终结余6278万元,支出总计123696万元。财政收支相抵后,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。

五、人员机构编制及年末人数增减情况

(一)机构变动情况

2016年与2015年度比较年末机构总数减少4个,主要是:民政局与扶贫移民局机构分开,机构数增加1个,上年机构数填报有误5个,教育局上年填列机构数24个实际为19个今年予以调整。

(二)年末人数变动情况

年末实有人数3026人,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04人,其中在职减少17人,离休减少1人,退休人员减少986人。在职人员减少的主要因素为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人员调出,及零星单位人员调出;离休人员死亡1人;退休人员减少主要是因养老保险改革,纳入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。

(三)公共财政拨款开支人员变动

2016年度与上年比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减少了538人,其中:1.在职人员减少42人,主要原因是市委减少3人,公安局减少5人,草登寺管会减少4人,让古寺管会减少3人及市级其他部门人员增减品迭后今年在职人员共减少27人;2.离休人员减少1人(已故);3.退休人员减少495人,主要是因养老保险改革,纳入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及其他市级单位人员零星增减。

(四)财政补助开支人员变动

公共财政补助拨款开支人员减少466人,其中:1.在职人员增加25人,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、卫生系统、公安系统及市级其他部门人员增减品迭后今年在职人员共增加25人; 2.退休人员减少491人,主要是因养老保险改革,纳入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及其他市级单位人员零星增减。

(五)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变动

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423人,较上年减少54人,主要是涉及有在乡镇工作人员的单位及14个乡镇有人员调动。

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764人,较上年减少5人,要是涉及有在乡镇工作人员的单位及14个乡镇有人员调动。

六、关于总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变动及结余、结转情况录入表中专项转移支付的说明

专项转移支付项出现两处负数,林业-443万元和扶贫-491万元,主要是年初上级提前通知专款,与财力之间相互调整产生负数。

七、年末学生人数减少

2015年年末学生人数4942人、2016年年末学生人数3933人,减少1009人,经与教育局联系进一步核实,数据准确无误,减少主要原因是生源下降,多数学生异地就读。

八、认真谋划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

(一)收入方面。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。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,将财源建设和组织收入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,增强了征管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。强化税收征管,挖掘增收潜力,确保了各项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;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。通过规范非税收入征管,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、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。

(二)支出方面。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保障民生、促进发展发面,确保教育、就业、社保、医疗卫生、涉农补贴等民生投入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,及时足额拨付各项资金,增强资金支出的均衡性、有效性,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。同时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,严格执行会议费、因公出国(境)经费、差旅费、接待费等管理办法,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,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,努力实现全年预算平衡。

(三)在2016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暂存、暂付款的清理工作。一是做好暂存款的清理工作,特别是加强对两年及以上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,按规定可以收回的资金,全部收回由政府统筹安排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;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借款资金的清理力度,及时清理超过协议约定归还期限的借款,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借款,加强财政借款的管理工作,做好财政借款的核算工作。

2016年,我们将在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市人大、市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,深入贯彻落实马尔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,进一步解放思想、开拓创新、奋发有为、扎实工作,确保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,努力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

马尔康市财政局

2016年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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